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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3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阿拉善盟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阿盟检察分院工作报告。张作厚检察长代表阿盟检察分院向大会作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阿拉善盟分院工作报告 


 

2017年工作情况 

一、忠实履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服务发展稳定取得新成效 

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有力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和保障盟委构建“大安全”格局工作部署。受理审查逮捕175人,同比上升21.8%。批准(决定)逮捕118人,同比上升35.6%,逮捕率68.2%,同比上升6.9%。不捕55人,不捕率31.8%,同比下降6.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52人,同比上升24.6%。审查起诉455人,同比上升21.3%。起诉率90.3%。不起诉49人,不诉率9.7%。有罪判决率达100%。全盟无捕后撤案和捕后判无罪案件。依法公诉了全盟有重大影响的张刚故意杀人案、许多红故意杀人案等恶性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件7人。 

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有效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新常态下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开展全盟社会矛盾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包案化解涉法涉诉积案8件。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45件,同比上升25%。检察长接访79人次。办理刑事申诉3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组织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3次,法制进校园巡讲7场次,通过法制宣传、互动解答、师生座谈等形式,共有3500余名学生接受教育。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成绩骄人完美收官 

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紧紧围绕全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惠农惠牧、扶贫、社保等领域职务犯罪。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9件22人,同比件数上升11.7%(其中:反贪立查14件15人,同比件数上升27.3%;反渎立查5件7人)。要案2件2人。依法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9件10人。通过系统查、查系统和“小专项”带“大专项”的方式,查办民宗系统窝串案5件5人;教育系统串案2件2人。依法查办了盟政协原调研员额尔登布音受贿案、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戴姿滥用职权案、阿左旗文联原主席胡开应贪污案、阿右旗住建局原局长石岩受贿案、阿左旗统计局原局长姜轩滥用职权案等。 

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先后深入盟交警支队、中铁京新高速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8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48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5件;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宣传167件514人;提供预防咨询8件。
 


 

三、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稳中有进 


 

在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16件,同比上升433.3%。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46件次,追捕追诉13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6件次。准确把握刑事抗诉标准,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采纳抗诉意见1件。适用简易程序出庭237件。出席庭前会议7件次。提出量刑检察建议363人,采纳268人,采纳率达73.8%。 

在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0件,同比上升42.9%,其中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同比上升300%,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提请抗诉1件,得到区院支持,同比上升100%。 

在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方面针对监外执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9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死刑临场监督2件;对2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全盟三个基层院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均被自治区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阿左旗院办理的在押人员胡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2017年度全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在强化案件管理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方面,通过流程监控、预警提醒等方式,加强程序违规、录入信息不全等司法瑕疵的纠正和预警。发布案件管理通报12期。依法受案633件,接收卷宗1675册,办理涉案款物出入库登记161件447.9万元,接待律师阅卷121人(次)。公开程序性信息 67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条,公开法律文书292份。 

四、以专项行动活动为抓手,检察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 

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协作制度3项。走访排查环保、林业、国土等行政执法单位,查阅案卷200余册,发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3人。 

“开展全盟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和执法类案件专项评查活动”中,评查案件97件,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242个,与公安联合召开评查通报会,公安机关全部认领整改。对旗(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开展巡访检查2次,监督立案2件,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促成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案件质量分析定期通报制度。 

在“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收监执行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排查全盟法院近5年以来刑事裁判确定的涉财产刑案件罪犯1445人,核查出805人财产刑未执行完毕,及时向法院发出书面综合检察建议2份,督促执行。在“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中,转变监督思路,创新监督模式,充分挖掘同级监督潜力。组织开展对阿左旗法院近5年来的民行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清理监督专项活动,评查案件523件,发现问题80个。建立了全盟首家驻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室,变专项检察监督为常态化的日常监督。 

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依法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33件,同比上升43.5%。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3件,办案数位居全区第二。督促20多家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尽责,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24.04万元。深入推进“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工作。督促农业部门恢复治理被非法开垦草原250余亩;督促贺兰山管理部门恢复治理被非法占用林地2.3亩;督促国土部门对3家存在严重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督促环保部门整治煤尘污染企业8家,使策克口岸煤尘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督促3家生产经营性企业,完成物料存放环境整改,限期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6000余吨。在“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推进年活动”中,着力解决“庸懒散”、“粗拖浮”等深层次问题。突出业务条线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各条线结合自身检察监督工作实际,通过联席会议、文件会签等形式,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就工作衔接、日常监督等规范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办法20余项。发掘和培树工作亮点3个,选树精细化管理创建示范院1个。将绩效奖金分配与执法规范化相挂钩,组织开展检察工作“上查下”“下查上”全覆盖评查工作。评查在经常,整改在日常。问题程度、问题数量较往年大幅下降,释放了抽样评估活动的“红利”。 

五、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为龙头,司法体制改革稳健推进 

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落脚点,着力打造阿盟检察改革升级版。完成了“三类人员”“两种待遇”职责岗位调整。两级四院53名干警确定为首批入额检察官, 83人确定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进行检察官等级确定10人,按期晋升18人。两级院完成了内设机构大部制整合。深入推进办案模式转变,建立23个检察官独任制、16个办案组的办案新模式,构建起了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不同办案单元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全面落实检察官权力和责任清单。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名入额院领导办案154件。探索建立了符合各院特点的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奖金分配意见,为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夯实了基础。人财物统管改革,均能够正常办理工资变动、退休审批、政府采购等手续,待遇、运转能够得到保障。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有序衔接,积极推进。与盟纪委召开协调会议6次,就人员转隶、资产划转和案件线索移交广泛达成共识。全盟两级院划转编制43个,实际转隶33人;划转价值500余万元资产设备;梳理移交案件线索34件。 

六、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检察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作风,不断强化班子和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院班子成员能够坚持观大势、谋大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加强地方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和完善了《阿盟检察分院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阿盟检察分院会议管理活动规定》《阿盟检察分院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召开党组会30次,议事165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检委会2次。中心组集体学习15次,集体研讨5次。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修订完善了《阿盟检察分院机关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谈话28次。认真贯彻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出台了《阿盟检察分院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办法》,建立院班子成员外出请示请假报备微信群。 

坚持学做结合,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意见,坚持将党的理论学习作为抓党建带队建的第一要务。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整顿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分层分类分岗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和练兵竞赛活动。依托“驼乡检察大讲堂”,组织开展检察干警素质提升年专项活动,落实“三必讲”。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3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300余人次。7名干警纳入高检院、自治区院人才库。深入抓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组织干警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制定了检察干警网络安全使用“十禁止”和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强化了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引领、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等工作。 

坚持实施“文化育检”工程,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丰富“以书养文”文化成果。组织开展了为自治区院院史馆征集书画作品活动和“喜迎十九大·翰墨检韵情”书法笔会和作品展。自己策划、自己设计、自己参演,完成了检察文化画册《驼乡检韵》和专题片《润物无声》的创作、拍摄。组织开展了争创“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作,以创促建。多名干警的文艺作品在盟内外评比活动中入展获奖。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成为阿盟检察工作经久不衰的名片。 

明责履职,层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紧紧抓住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不动摇,开展整改督导调度2次,4类19项问题全部整改销号。组建了巡察工作机构和人才库,启动了首轮巡察工作,完成了对阿拉善右旗检察院的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确保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录入整理并健全分院33名科级干部廉政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开展各项整顿机关纪律作风督查129次。检务专项督查4次,发现问题5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涉检人员和事项2件1人。 



张作厚检察长对2018年全盟检察机关工作安排进行汇报时指出,2018年全盟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018年工作安排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阿盟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政法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强化生态检察工作,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矿产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大力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强化民生检察工作,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专项监督,坚决惩治恶意欠薪。二是进一步推进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案件执法规范化评查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及时纠正法院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三是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积极维护社会公益。四是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方面,依托官方微信、客户端,大力开展新媒体信访应用工作。对疑难复杂,缠访的信访案件,坚持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五是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推进平安阿拉善建设。六是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服务、支撑、引领检察办案。

三、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全国检察长会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检察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将阿盟检察工作引向深入。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和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加快建设新型办案团队,加强对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内设机构改革。主动适应监察委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更好地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 

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提高阿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水平。 

加强干警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阿拉善检察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全面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依托“驼乡检察大讲堂”,组织开展检察干警素质提升年专项活动,以讲促学,以讲促进。坚持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不动摇,进一步巩固和丰富“以书养文”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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