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化而内不化”——“最美政法干警” 海堂
- 发布日期:2019-08-2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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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堂,女,1980年10月出生,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人,2002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考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2010年到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公诉处工作,现任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公诉处处长,员额检察官。
热爱祖国,以忠诚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
作为一名有十八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海堂同志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追求思想进步,严于律已,加强觉悟,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工作生活中,自觉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海堂同志从检十二年以来,一直坚守在公诉岗位,始终加强业务学习,刻苦钻研理论知识,提高理论水平。
踏实肯干,在永不知足的追求中强本领
作为一名法律生,海堂同志热爱法律工作,更加热爱检察事业。作为一名公诉处员额检察官,海堂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在日复一日的办理各类公诉案件中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工作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始终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公正办案的信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每年的办案数量均达到公诉部门平均办案量以上,办理过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近几年先后办理了在阿盟有重大影响的涉案金额达1.8亿元的娜某某等人集资诈骗、贷款诈骗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恶意闯卡撞死路政工作人员的柳某某故意杀人案、传播邪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钢某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潜逃17年被抓获归案的张某某等三人入室抢劫杀人案等重大恶性案件,所承办案件中无一错案,均作有罪判决,严格依法履行了打击犯罪的公诉职责,依法严惩了犯罪,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近两年,海堂同志承担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多次进校园向广大中小学生讲授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并被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聘请为课外“法制辅导员”。
发挥优势,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作为一名蒙汉双语员额检察官,在公诉工作中充分发挥双语办案优势,对于申请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充分保障其权利,对于蒙文蒙语诉讼案件中有汉族辩护人的,庭审前准备蒙汉双语诉讼文书,全程使用双语出庭公诉。如办理被告人额某某等人非法持有枪支等案时,一名被告人提出使用蒙语诉讼,但同时有另一名被告人委托了汉族辩护人为其辩护,作为出庭检察员,为了准确有效支持公诉,在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答辩等环节均先使用蒙语再使用汉语,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避免因翻译环节的介入而降低诉讼精准严肃性。
自律至上,用激情演绎着精彩人生
在多年的办案中,海堂同志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坚决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做到了对待钱物不贪不占,淡泊名利。海堂同志的爱人曾经是一名现役军人,部队改革后仍旧留在额济纳旗策克出入境边境管理站工作,原来的军嫂变为如今的警嫂,海堂同志坦然面对着生活的酸甜苦辣,承受着夫妻聚少离多的艰辛,尽心尽力地支持爱人的工作,无怨无悔地承担了全部家庭重担,用默默的付出表达对爱人所从事的国防事业的支持。
“功夫不负有心人”,多年的努力带来了丰富的回报。海堂同志于2013年和2015年,连续两次荣获蒙文蒙语组“全区优秀公诉人”称号。2013年,在全区检察机关公诉文书评比活动中荣获“优秀出庭检察员意见书”奖。又在2013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确定为“首批全区公诉人才库人员”。2015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区蒙汉双语人才库人员”。2018年,公诉处荣获阿拉善盟检察分院集体三等功。
海堂同志是一个政治坚定、待人诚实、充满爱心、认真踏实的检察干警。她最欣赏庄子的那句“外化而内不化”。他认为“外化”就是服从党组织的领导,自觉地融入社会、融入检察事业中;“内不化”就是内心有所秉持,积极乐观地生活,勤恳踏实地工作。相信海堂同志会一直坚守这个人生理念为检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