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检察分院开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研讨活动
- 发布日期:2021-02-22 23:33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凝聚检察干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神力量,切实发挥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作用,2月22日,阿盟检察分院组织开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研讨活动。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秀为全体检察干警作了题为《淬炼检察忠诚与担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辅导,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夯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坚强保证”等三个方面,讲述了一堂全面生动的党课。要求全盟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条例》内容结合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检察自觉,为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专题党课后,各党小组围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谈思想认识,讲学习体会,找差距不足,提努力方向,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扎实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第一党小组 周军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可以让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以表达和表现,更是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有效手段。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紧跟党中央要求,持续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学习,自觉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扎实推进全盟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应有力量。 第一党小组 钢苏雅拉 作为一名在党的关怀、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基层少数民族干部,我通过自学汉语不断丰富自身知识,我深知其中的艰辛。少数民族干部要发挥懂“双语”这一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深入到各族群众去,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等日常小事入手,要当好拉近各族群众心与心的距离的“桥梁”,引导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 第二党小组 何育达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五观”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部署要求,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积极投身到维护社会稳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盟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党小组 鲍娟 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基本要求,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五点基本要求,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促进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第三党小组 张丽娟 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把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紧密结合,将农牧区少数民族被害人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配强“双语”办案组和“双语”接访团队,将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蒙汉兼通检察官充实到“双语”办案团队中,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权利,畅通少数民族群众来访渠道;开展民族学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和蒙古文普法书籍赠送活动,在少数民族师生中宣传普及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三党小组 赵杰 注重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工作、融入实际、融入日常,认真开展“扫黄打非”专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注重打击效果,及时提前介入案件,严格依法办案,以严打促预防,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对机关图书、刊物、小册子、光盘等出版物的管理,配合相关单位加大对全盟各地文化市场的明查暗访力度,坚决封堵盟内外危害我盟民族团结有害出版物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