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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纾困境 解难题 开良方 检企共筑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通过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更切实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辽市检察院


“检察机关组织这场听证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近日,在通辽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上,某企业负责人裴某说道。

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辽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首次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对某企业拟作出不追究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处理决定。

听证会上,检察官用PPT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调查取证情况,围绕涉案企业“未批先建”的成因、危害后果,法律依据等问题组织当事人和听证员进行发言提问。闭门评议阶段,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考虑案件发生的历史背景以及目前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避免了简单办案,机械执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了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同意检察机关不再追究企业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本次公开听证,让企业、行政机关和群众看到了政法系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来,汇聚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大正能量。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

近日,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与旗工商联会签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沟通联系工作制度》,联手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制度明确日常联系方式。双方就重要议题、热点问题每季度进行工作会商,共同推动检察环节涉企问题的解决及落实。

明确调研意见征求和协作配合方式,每半年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问题联合开展调研活动,对于民营企业关切的热点和一些重大问题,可以双方联合或者委托工商联进行座谈或者调研,做好调研成果转化,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方要定期采取座谈会、开门纳谏、进企交流等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旗工商联对企业反映的属于检察环节办理的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在涉企司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征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意见及诉求,畅通联系反馈渠道。

明确检察机关服务法治民营企业建设,双方共同研究制定检察环节法治民企建设标准,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建设情况调研分析,共同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双方联合旗司法局推进在民营企业开展律师服务试点工作,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双力加强对企业法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明确法治宣传合作的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倡导诚信守法精神,培植法商素养。总结典型案例,大力选树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民企掀起一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学习热潮。

明确建立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旗工商联设立调解组织,就涉企矛盾检察机关派员参加,联合开展调解员培训,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支持旗工商联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人员、工商联人员担任该院的听证员及特约检察员,积极参与检察听证等工作。

明确信息互通工作,双方通过工作简报、专题通报等方式及时交流工作信息,分享经验做法。在公开平台上加大宣传力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加关注度。

阿拉善左旗检察院

近日,阿拉善左旗检察院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监管场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规范涉企刑事执行工作。

该院对辖区内98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排查梳理,查阅了社区矫正台账,对其中的“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逐个进行筛查甄别,梳理出涉企矫正人员2名。通过调阅检查“涉营商”案件矫正对象档案,重点对涉企矫正对象学习教育、外出请销假、企业生产经营、入矫解矫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与阿左旗司法局共同协商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请假外出的解决办法,并对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一是规范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台账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进行风险评估;二是明确适用条件、简化申请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并依法加强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期间情况,及时掌握在矫情况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

该院还对阿左旗公安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了全面筛查,在摸清涉营商环境案件数及涉市场主体犯罪人员底数的基础上开展系列工作。对在押的涉市场主体犯罪人员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了解其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取证的违法情形,全面了解其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针对侵害企业权益的在押人员,主动开展释法说理,督促其认罪认罚,积极作出赔偿,助力企业挽回损失,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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