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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紧扣法治政府建设主线 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基石

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2021年以来,阿拉善盟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助力全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完善体制机制,从决策层面“把牢方向”。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盟本级3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化管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覆盖盟、旗、苏木镇(街道)、嘎查(社区)四级法律顾问制度,全盟147个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其中盟旗两级政府与北京、上海知名律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累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论证189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47条。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绩效考核内容,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严把审查关口,从制度层面“正本清源”。

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清理力度,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盟行署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53件,其中继续有效的30件,废止失效的23件,确保全盟现行规范性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相一致,杜绝出现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规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盟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2项。扎实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盟本级保留证明事项34项,取消34项,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规范行政执法,从监督层面“明规立矩”。

依托“信用内蒙古”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诚信履约措施。全盟115个部门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完成跨部门抽查259项,部门内抽查1114项,检查市场主体1.1万余户。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不良执法行为。推动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和月通报制度,2021年全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7次。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检查,组织开展全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形成执法、监督、考核闭环,真正将权力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

加强法治宣传,从社会层面“净风肃气”。

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6个旗区、37个盟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年终述法,412名处级领导干部接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明确执法单位的法治宣传任务。充分拓宽宣传渠道,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和“违反营商环境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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