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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阿拉善盟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内设机构包括十部一局一室一队两个派驻检察室,具体为:第一检察部至第六检察部、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计财装备局、纪检监察室、法警支队,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区检察室、腾格里经济技术示范区检察室。

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2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10.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14.91万元,增长34.44%,变动原因:本年度,向阿盟财政局上缴案件款500.46万元,是决算较预算增长的原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99.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04.19万元,增长33.72%,变动原因:本年度,向阿盟财政局上缴案件款500.46万元,是决算较预算增长的原因。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010.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11.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8.56万元;支出总计2,010.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20.0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13.88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2021年向阿左旗检察院拨付155万元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1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0.75万元,占99.24%;其他收入10.72万元,占0.76%。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8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02万元,占71.01%;项目支出460.94万元,占28.99%。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99.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98.56万元;支出总计1,999.3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20.0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11.70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2021年向阿左旗检察院拨付155万元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84.16万元,决算支出92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我院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18.21万元,自治区追加办案经费9万元,人员工资自然晋级24.41万元,自治区批复我院购置一台14座小型客车24.9万元。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09万元,决算支出46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外出公务活动大幅减少,当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差旅费较年初预算较少48.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7.04万元,决算支出6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不存在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7.35万元,决算支出1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不存在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87万元,决算支出3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下调,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8.21万元,决算支出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不存在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7.49万元,决算支出6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书记员流失严重,年初有书记员15名,10月份书记员仅剩5名,导致住房公积金缴纳数额减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8.2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200.17万元,津贴补贴379.74万元,奖金15.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9万元,住房公积金61.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6万元,较上年增加31.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通过公务员考录调入4人,公务员遴选调配3人,1人正常调动,共9人次,在职到龄退休人员4人。本年度实际增加在编人员5人,增加经费为该部分人员工资;公用经费29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23万元, 印刷费9.54万元,水费0.71万元,维修(护)费13.17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 劳务费14.51万元, 委托业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7.89万元,福利费9.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7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5万元,较上年增加126.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向阿左旗检察院拨付155万元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8.2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预算的6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5.2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8万元,完成预算的70.3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58.32%。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购置本年预算65.2万元,决算数45.88万元,原因为: 本年度根据财政厅批复,我院新购置一台执法执勤用车,该车价格是27万元;二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是38万元实际支付是20.98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往来减少,外出办案情况减少,是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时我院积极加强车辆管理,开源节流,通过严格审批流程结约车辆用油,使经费大幅减少。三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度预算是3万元,实际发生为1.74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14万元,本年接待次数16次,接待人数193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属于正常范围,无超标准接待情况,人均接待标准90.15元,接待次数每次1087.5元,没有发生接待个人超120元或低于20元的情况,同时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往来活动大幅减少,也是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7.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8万元,占96.3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占3.6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0万元,用于新购置一台执法执勤用车27万元,该车价格是24.9万元支出,车均购置费24.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24.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财政厅批复,我院新购置一台执法执勤用车27万元,该车价格是24.9万元,为适应北方地区环境,我院花费2.1万元对车辆取暖系统进行改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98万元,用于车辆加油保养维修等支出,车均运维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是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往来减少,外出办案情况减少,是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时我院积极加强车辆管理,开源节流,通过严格审批流程结约车辆用油,使经费大幅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接待16批次,共接待193人次。主要用于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用餐。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有所增加,属于正常范围,无超标准接待情况,人均接待标准90.15元,接待次数每次1087.5元,没有发生接待个人超120元或低于20元的情况,同时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往来活动大幅减少,也是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460.94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60.9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2万元,比2020年1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08万元,比2020年增加126.20万元,增长77.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向阿左旗检察院拨付155万元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6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93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项目 业务装备费项目2个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经过评价,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费项目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325.38万元,执行数为32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办公费42.91万元、办案印刷费4.44万元、水费1.18万元,电费6.56万元,取暖费23.64万元、物业管理费43.40万元、办案差旅费39.48万元,维修维护费21.35万元、培训费4.8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维护费20.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8万元,聘用制书记员73.07万元,司法救助金37.0万元等。

经过评价,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只重视项目资金支出而忽略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库建设不完善,没有长远的项目规划。

3、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匀,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支出进度又较快,体现的是对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将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各院考核工作的日常,提高从上而下的重视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在单位工作中的地位。。

2、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意思,增强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运用大数据分析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各单位拓宽项目资金使用眼界,完善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2.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

1.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135.56万元,执行数为13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过评价,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只重视项目资金支出而忽略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库建设不完善,没有长远的项目规划。

3、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匀,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支出进度又较快,体现的是对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将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各院考核工作的日常,提高从上而下的重视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在单位工作中的地位。。

2、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意思,增强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运用大数据分析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各单位拓宽项目资金使用眼界,完善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俊义13948031818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5.38

 325.38

1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25.38

325.3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质量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时效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成本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30)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效益

 8

 95%

 95%

 8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8

 95%

 95%

 8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8

 95%

 95%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6

 95%

 95%

 6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满意度指标

 10

 95%

 95%

9


总分

100

95%

9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俊义13948031818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5.56

 135.56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5.56

135.56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检察工作网业务平台建设投资135.56万元。

 完成检察工作网业务平台建设投资135.56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15

 ≥95%

 ≥95%

 15








质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质量

 15

 ≥95%

≥95%

 15








时效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时效

 10

 ≥95%

 ≥95%

 10








成本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成本

 10

 ≥95%

 ≥95%

 10








(30)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对办案的经济效益

 8

 ≥95%

 ≥95%

 8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社会效益

 8

 ≥95%

 ≥95%

 8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环境效益

 8

 ≥95%

 ≥95%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6

 ≥95%

 ≥95%

 6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装备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95%

 9


总分

100

 ≥95%

 99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办案业务费当年预算325.38万元,实际下达325.38万元,全年累计支付325.38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办公费42.91万元、办案印刷费4.44万元、水费1.18万元,电费6.56万元,取暖费23.64万元、物业管理费43.40万元、办案差旅费39.48万元,维修维护费21.35万元、培训费4.8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维护费20.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8万元,聘用制书记员73.07万元,司法救助金37.0万元等。

经过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此举对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产生重要促进作用,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不足之处: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只重视项目资金支出而忽略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库建设不完善,没有长远的项目规划。

3、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匀,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支出进度又较快,体现的是对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足。

建议:

1、将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各院考核工作的日常,提高从上而下的重视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在单位工作中的地位。

2、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意思,增强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运用大数据分析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各单位拓宽项目资金使用眼界,完善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俊义13948031818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5.38

325.38

1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25.38

325.3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质量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时效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成本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30)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效益

 8

 95%

 95%

 8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8

 95%

 95%

 8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8

 95%

 95%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6

 95%

 95%

 6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满意度指标

 10

 95%

 95%

9


总分

100

95%

9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勇    联系电话:0483-8350900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办案业务费

及装备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要求,对阿盟检察分院检察办案业务费项目及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做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2021年1月至12月31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结合当前开展的检察业务工作,为了更好的落实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本院针对各部门办案业办案流程及现代化办案装备及信息化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我院共设定绩效目标项目2个,一是办案业务费项目;二是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对所设定的绩效项目分别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进行了细化,为更好的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阿盟检察分院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预算460.9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执行460.9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年度内完成了2个项目:完成了检察业务装备项目、完成了检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更好的助推检察业务工作提供装备支持和资金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全面了解检察办案业务及办案装备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资金使用一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规范财政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检察业务办案、检察业务装备项目所有预算资金,共计460.94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按照科学规范、独立公正、绩效相关、简便有效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按照建议流程,提供了评价效率,按照自治区年初下达的指标控制数,根据因素法测算的资金标准,在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院所设置的具体项目、具体内容,设置了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三个一级项目指标构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决策分值20分,过程分值25分、产出分值25分、效益分值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成绩共分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为中;综合得分小于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其中前期准备工作在院内专门召开了专题项目启动会、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并针对被评价的项目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会议上对被评价的项目报告进行了现场分析并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查遗补漏并及时上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了检察业务装备购置、检察办案业务资金需求,实现了检察业务从技术装备到业务资金保障的全过程,推动了新时期检察工作现代化装备的需求,确保人力物力的极大保障,本次所评价的四个项目评价总分数为99分(详见表1),评价等级为“优”。

 

 

 

1检察业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

20

100

过程

25

25

100

产出

25

25

100

效益

30

29

99

综合绩效

100

99

99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我院收到检察业务办案经费320.95万元,业务装备费139.99万元,共计460.94万元,执行460.94万元,执行率100%。两个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且与检察业务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二)项目过程情况

检察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该指标分值25分,得分25分。两个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制度执行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增加办案质量,改善业务装备条件,推进科技强检建设。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指标分值25分,得分25分。项目先后进行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4项二级指标评价,对办案时限、办案质量、办案数量,以及装备采购数量、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装备验收合格率、成本节约率均较好的完成期初目标,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9分。较好的实现了信息化系统更新业务,持续使用效率期初目标。办案业务费的投入与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业务装备费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改善了业务装备条件,大大推进了科技强检建设。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及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对新形势下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装备建设要求,起到了保障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未形成固定的模式,如上年结转的装备经费项目,因资金构成比例小,在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上不够。

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系统操作经验尚显不足,未形成有效评价系统,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绩效目标不能够全面体现单位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能体现出预期的效益目标。项目验收流于形式,亟待完善。

六、相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成立专职绩效考评小组,定时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文件,提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思想意识,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

立项的项目指标要准确清晰的反映工作重点,绩效管理目标表达的内容要符合立项标准,考核要根据项目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项目绩效考核做到真实、准确、科学。

加强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提升项目价值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等项目数据准确,项目实际运用率高,准确的体现了预算管理的质效,为今后信息化建设及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物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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