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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检察机关落实“质量建设年”履职印迹

时针拨回到2022年1月17日,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作出以求极致精神贯彻落实“质量建设年”的“总动员”,吹响了更好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号角”。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力以赴,把“质量建设年”的要求抓实抓细,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推动办案指标持续向好: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加大,监督意见采纳率呈上升趋势;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抗诉改变率均有所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规模进一步扩大,检察建议提出数和采纳率实现双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数量明显上升,提起诉讼后法院支持率保持高位……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切实将检察、公安两机关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统一于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后,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以“双赢”推动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5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目标得以实现。仅从2022年上半年办案数据来看,全国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不捕复议复核提出率及改变率均有所下降,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数同比上升50%,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同比上升57.9%。

一年来,作为企业刑事犯罪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制度价值与办案成效进一步彰显。2022年4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开。2022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也加入了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组建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的领域更加多元,涉案类型更加丰富,部门协作更加有力。目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正在向社会治理层面纵深发展,涉案大型企业越来越多地适用这项改革制度。

加强反洗钱工作,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环节和抓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法、最高检等11部门共同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一年来,最高检持续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部门协作,坚持上游犯罪、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2022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洗钱罪提起公诉共计1462人,同比上升142.5%。

回溯2022年,如何进一步发掘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发力点和落脚点?最高检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加强区域检察协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供给,先后围绕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出台服务保障的司法政策文件,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之力。

人民情怀深沉绵长

群众新期待不敢忘

在2023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情怀浸透于字里行间,深沉且绵长。

回首过去的一年,在为民司法的路上,那些紧贴民心民意、紧扣笃信笃行的举措,俯拾皆是。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老百姓“养老钱”的民心工程。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诈骗乱象,展开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整体战、攻坚战。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一大批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高度关注的诈骗案件得到高效侦破,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诈骗问题得到集中解决,一大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得到整治规范。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82%的群众认为养老领域各种乱象减少了,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达86%。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疑难复杂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立各级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领办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推动首办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首次信访矛盾就地化解。记者了解到,为持续深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化解信访突出矛盾,2022年初,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活动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压实首办责任、发挥“头雁效应”。截至2022年1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的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活动中,首批350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如何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对司法实践中反映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最高检还发布了多批涉药品安全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力求精准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和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孜孜努力,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鲜明态度。

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虽然多是“小案”,但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网络环境下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的发案周期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类案件往往与热点案事件相伴而生。曾受到诸多关注的仇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郎某、何某诽谤案等,出现在了最高检于2022年2月发布的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中。该批指导性案例主要聚焦一些群众身边的“小案”,侧重精神性人格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彰显了加大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的鲜明立场。民法典的颁布,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之一。记者注意到,民法典实施后,检察机关更加关注公民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不断适应网络时代人民群众维权新情况新要求新期待。

强化法律监督

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如何更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监督,凝聚法治这个最大“公约数”?

2022年10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基础上,将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展到审查起诉阶段,为值班律师充分发挥实质性法律帮助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这被认为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外,最高检还明确,试点地区检察院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可以根据《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在经济条件允许、律师资源较为充足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通知辩护的案件范围。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实施以来,检察机关是如何切实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更重法律责任的?2022年1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为更好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社会,2022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2022年11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对师德严重违规问题“零容忍”,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而取保候审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取保候审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与修改,对1999年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包括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强化了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督等。这部于2022年9月正式出台的新取保候审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更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巡回检察是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临近2022年末,最高检组织开展系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有了“收官之作”。2022年12月,最高检组成以青海、北京两地检察机关为主体,第五检察厅及部分省份参加的第六巡回检察组,正式进驻海南省美兰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此次巡回检察的开展,标志着由最高检直接组织的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所有省份“全覆盖”。

检察大数据战略的提出,是检察机关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2022年,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相继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成效明显。不少类案监督线索被发现,法律监督模式也逐步实现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从监督办案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检察监督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刚送走的2022年,我们见证了法治追梦人脚步未歇、努力奔跑的足迹。

刚迎来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心怀梦想的检察人向着被赋予新内涵的为民司法目标,砥砺奋进,再启新程。他们深信,笃志前行,虽远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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