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司法救助解民困 能动履职暖民心

近年来,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突出救助重点,创新救助形式,加大救助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忧心事、烦心事,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传递司法温暖。2023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救助3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万余元。这一成效的背后,体现的是近年来全盟检察机关通过司法理念更新、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举措,带来的履职能力提升。

能动履职   拓宽案源广度

及时掌握救助线索,是确保对困难家庭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重要环节。全盟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形式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形成救助工作“一盘棋”格局。一是围绕重点案件,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作为数据源,数字赋能筛选救助线索。依托办案系统,定期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人身伤害、困难妇女儿童、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残障人士等案件逐一排查,筛选司法救助线索。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加强内部各部门的线索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审查处理。截至目前,办案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成案率达100%。三是加强盟旗两级院联合救助,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通过上下联动,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的危急困难,体现了上下两级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担当,传递了检察温度。

靶向发力   提升救助精度

很多救助申请人生活面临急迫困难,亟需得到救助帮扶以度过难关,阿盟检察分院对筛查出来的司法救助线索,均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告知权利。对收到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均第一时间受理认真审查。在对申请材料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查看案件材料、与申请人所在社区联系核实、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害人受害情况、家庭困难情况以及赔偿调解情况等,确保当事人申请救助的真实性、精准性。

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践行司法救助长效机制,全面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后半篇文章,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在对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回访工作中发现,救助对象卢某某因年幼且居住环境长期恶劣,并患有哮喘等呼吸道疾病,且生活在租住的平房内,对身心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案件实际情况,决定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卢某嘉申请廉租房一套。因被救助人系未成年人,不符合廉租房申请的标准,其监护人名下有一处房产(系案发现场,不适宜居住且外租、出售较为困难)也无法申请廉租房,救助工作出现困难。在阿盟检察分院与盟妇联、教育、住建、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持续沟通协调下,救助对象搬入了廉租房,阿盟检察分院会同盟妇联及卢某某就读的学校,持续回访关注卢某嘉心理思想动态,保障卢某嘉身心健康发展。

综合施策   挖掘救助深度

全盟检察机关立足“救当下”也注重“利长远”,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写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阿盟检察分院与盟妇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司法局、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十一个部门会商,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的衔接机制(试行)》,并与盟红十字会共同设立阿拉善检察司法救助专项基金,探索拓展司法救助资金来源。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着力打造“1+N”司法救助模式,持续对被救助人开展跟踪回访,给予每一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救助人经济上的帮助和心灵上的慰藉,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体现检察担当。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救助案件是检察机关体现司法温情,健全社会关系的切入口,小案件具有大意义,全盟检察机关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动履职杜绝就案办案,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要持续跟踪回访,不断与困难群众共情,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共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编辑: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