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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秀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阿拉善盟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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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阿拉善盟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秀代表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作工作报告。

2022年,在盟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阿盟工委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盟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盟工作大局,坚持以“工作精细、生活精致、人生精彩”为导向,以“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品牌”为基本要求,持续落实“讲政治、抓传承、做表率、求精致、创特色”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为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全盟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锚定方向 精准服务 

围绕中心大局展现检察担当

在平安阿拉善建设中积极作为。专题研究部署国家安全、机要保密、舆情处置、疫情防控等工作,从严追诉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积极参与开展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1件,提起公诉15件1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特别是把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常抓不懈;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17件36人,适用认罪认罚审结447件513人,适用率88.75%。

在筑牢生态屏障中擦亮底色。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矿山恢复治理、文物古迹领域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充分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3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为河湖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线索8件,立案3件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剩余线索整改。

在助力乡村振兴中聚力尽责。依法严厉打击涉农涉牧犯罪,严惩农村牧区基层组织人员“雁过拔毛式”的“蝇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先后3次赴帮扶点敖伦布拉格镇开展工作,并积极筹措筹资金,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在战疫“大考”中勇于担当。全体检察人员统筹自身防控和司法办案,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保障律师远程阅卷,有效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干警到阿拉善高新区等一线支援,协助联系社区完成核酸检测采样8000余人次,检察长担任盟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保障组组长,组织开展综合保障工作专题培训,多次带队到疫情一线开展工作,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精准发力。举办各类培训学习、研讨17次,举办座谈会3次、实地走访企业5家,征集意见建议28条。复查评查涉企案件、线索82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对投资者、经营者等“四类人员”不捕2人、不诉3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7人。到企业所在地开展案件听证,降低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阿拉善盟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厚植情怀 为民司法

保障民生民利传递检察温情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人,提起公诉5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8人;积极开展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2019-2022年受理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件;结合案件办理开展反诈宣传“六进”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切实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19次,通过阿拉善日报、微信平台发布普法宣传作品27篇。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5件7人,不批准逮捕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件14人,建立未成年人受害人“一站式”取证点。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知识竞赛等活动,围绕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范电信诈骗等话题开展法治讲座45次,覆盖师生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册。

用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检察听证、信访包案等方式化解矛盾,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12309为民服务窗口作用,共接待来访群众80余人次,接收来信3件,受理网上信访8件,上级院转办21件,落实首次信访领导包案12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体现现代司法文明;在二十大期间制定重点信访事项清单,全面排查梳理,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高效办理,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办案日常,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

深耕主业 强化监督 

建设法治阿拉善彰显检察力量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35人,审查起诉案件360件443人,派员出席法庭381次。出席庭前会议19次,依法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19%。提出书面纠正违法2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2件,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11件、监督立案11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件;发出纠正违法21件次;针对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工作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份,提前介入重大刑事犯罪案件20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对全盟3个社区矫正机构、有社区矫正对象的22个司法所进行了首次全覆盖巡回检察,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检察建议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并被各级媒体广泛报道。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加强。突出民生保障,拓宽案源渠道,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4件,审结33件,审结率97.0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上级院采纳3件,采纳率100%,法院改判2件,改判率6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采纳改判2件,采纳率和改判率均为100%。针对法院213件执行案件重点评查,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立案12件。

公益诉讼全面深化。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收回欠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及税费8443.39万元,财政资金68万元,督促收回非法占用集体未利用地9056亩。分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阿拉善南部地区岩画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内蒙古检察机关“2022年度公益诉讼十大案例”,两件宣传素材获评最高检“五好宣传素材”,1个案例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编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材。

筑牢根基 全面提升 

建设过硬队伍树优检察形象

政治立检铸魂赋能。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敏感案件向盟委及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20余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党支部学习、“晨读夜学”82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分院党支部获评“最强党支部”。

素能强检唯实惟先。持续推进素能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聚焦能力短板弱项,组织干警参加上级轮训、外出学习30人次。举办全盟检察机关政治轮训班、书记员培训班等培训9期;强化专业培训,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培训讲座、党校培训和业务对口培训等实体培训,处级干部参加网络干部学院专题学习,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辅导12次,覆盖260余人次。全盟3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分院公益诉讼团队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从严治检久久为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29人次,讲授廉政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讲课4次;深入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项工作,党员干部查摆整改问题107项,建立规章制度5项;规范检察人员“三个规定”如实填报,累计填报67人次,填报信息72条,确保检察机关廉洁公正司法;深化全区“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两优”专项行动,开展警示教育3次,党员干部查摆并整改问题107项。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七个摒弃”工作要求,出台发布《提质提效提速二十条措施》《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意见》,修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法》等提质增效措施,制定、修订制度措施8项,把专项工作成效向纵深长效拓展。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公开听证、述职评议、交流座谈等活动58人次,全覆盖地走访了驻盟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和视屏公众号发布信息309篇,被自治区及以上媒体平台采用发布48篇次;在阿拉善日报开设“阿检之窗”栏目,发布普法信息、典型案例36篇,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

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盟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阿拉善、法治阿拉善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01

聚焦短板“明思路”,切实增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02

坚定不移“讲政治”,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03

用心用力“优业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水平。

04

坚持不懈“强基础”,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05

从严从实“转作风”,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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