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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分析研判会商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检察业务数据

4月26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会商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检察业务数据运行态势,结合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及全区检察长会议部署的提升案件质效“六大统一行动”,对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检察业务工作作出安排。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紧紧围绕本条线检察业务数据反映的工作成效、态势、问题以及原因、对策等发表意见。分管院领导对分管业务进行评析,并作具体安排。

李永君指出,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更为科学、更为精简,体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各业务部门要深入学习,指导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好。

李永君强调,今年一季度检察业务工作开局良好、稳中有进,各项指标数据有喜有忧,喜的是多数指标正向发展,有效提升,忧的是有些指标向好发展动力不足,要正视短板弱项,注重“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有机统一,第二季度要乘势而上,向好的工作要继续巩固成效,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利用好黄金办案期,大力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强调,不光紧盯主要指标运行情况,还要研究重视整体检察工作协同发展,努力实现内蒙古检察“力争上游,确保中游,减少下游”工作目标。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院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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