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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评:坚持用系统观念做实完善一体履职机制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系统科学、系统思维、系统方法研究解决问题。”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担负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更大职责使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一体履职机制,是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思维的重要论述、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作出的科学决策。各级检察机关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思维,进一步做实完善一体履职机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切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

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进一步做实完善一体履职机制,是适应司法办案新特点、新趋势的客观需要,也是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实践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案件呈现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案件类型交织的特点,客观要求“四大检察”加强协同联动、一体履职。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实现公平正义有了更高要求。如何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履职,要通过一体履职,推进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区域联动,更好集约司法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办出更多让人民群众有感受、社会有共鸣的高质效案件。检察机关办案的主体在基层、检察队伍的主体在基层,繁重的任务和突出问题也集中在基层,但基层院由于人力、物力等所限,无法完全做到业务部门和机构与上级院对应单设,这就需要基层院检察官承担更多一体履职的责任。基层又是直面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对群众来说,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最重要的,更需要基层院通过推进一体履职,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壁垒,让基层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同心山成玉,协力土变金。进一步做实完善一体履职机制,要在保障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上着力,围绕促进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发力,聚焦推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力。要进一步完善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实现监督线索的统一移送、流转、办理、反馈,切实将跟进监督、接续监督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案件协同办理、人员一体使用机制,统筹调配办案资源和力量,打破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战的藩篱,构建紧密衔接的一体化办案模式。不断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上级院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优势,在办理跨区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在推动解决深层次、跨区域社会治理难题上,形成监督合力、治理合力。要把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与健全一体履职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如何构建协同高效、上下贯通、深度融合的“大管理”格局,以高水平管理助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进一步做实完善一体履职机制,加快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是题中之义。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一专”是基础,“多能”是扩展。要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培养体系,推动检察人员做到“三个善于”,切实当好依法履职办案的“能工”,努力成为运用法律政策的“巧匠”。要积极探索检察官轮岗交流、跨岗锻炼等工作机制,为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多机会、更宽广平台。通过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专门办案团队,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磨炼中,促进提升检察官的综合素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检察长要全面提高自身政治能力、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为一线检察人员树标杆、做表率,引领基层检察人员争当一专多能的“全把式”“多面手”,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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