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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合作 携手共进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10月28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举办检校合作签约仪式。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伟,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姚玉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慧春出席会议,盟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阿左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巍巍主持会议,盟检察分院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及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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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检校合作框架协议》,并互授“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牌匾。

王克伟指出,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是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未来的合作中,将充分发挥阿拉善的地域特色,借助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科研优势,加强双方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实务实践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培养既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又具备丰富检察实务经验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推动法治阿拉善、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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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鹏指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为自治区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经过多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学科专业、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斐然成效,为政法干线培养、输送了大批骨干人才。此次与该院签订《检校合作框架协议》,必将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合作空间,推动更多研究成果和法治人才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姚玉山指出,检校合作是促进检察实践与法学理论衔接融合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更加多元、更加灵活的合作新路径、新方式,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司法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共上新台阶。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开展长期合作工作、共建课题研究等进行座谈交流。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慧春:通过与阿拉善盟检察院开展合作,双方共同构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以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人才,共同促进法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海斌: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签署检校合作框架协议,这是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与高校的合作,将引入更多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加强检察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期待通过合作,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贡献力量。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谢志平: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性携手,必将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阿拉善检察实践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检察机关的优秀案例也将助力高校法学教育和学术研究,检校合作可谓双向奔赴、双赢共赢。全盟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以此为契机,借助高校“外脑”资源,破解办案难题,开展课题研究,不断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鲍娟:检校合作不仅能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的理论支持和实证研究,同时检校联手可以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公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认知,鼓励更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帮助。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检察技术信息部主任李阳:此次检校合作,犹如一座坚实的桥梁将法律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实务紧密结合起来,有助于我们运用先进的学习研究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难。希望以此为契机,形成更多更高层次、更具智慧、更符合实际的工作成果,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检校合作机制的建立,是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落实《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内蒙古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要求,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的创新举措。今后,盟检察分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和珍惜检校合作的平台机遇,探索更深层次、更多形式的合作领域和共建范围,携手共育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奋力书写检察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互赢共进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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