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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检察机关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阿拉善盟检察机关2024年第一季度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全盟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9件。其中,盟检察分院记录报告7件,占比24.14%;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22件,占比75.86%。院领导记录报告15件,占比51.72%;其他检察人员记录报告14件,占比48.28%。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涉及检察机关人员18件,占比62.06%;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11件,占比37.94%。

下一步,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要求,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公正,加强督察检查,坚持定期通报,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不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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